有一个小女孩,妈妈第一次带她去幼儿园,在楼道里她看到很多画挂在墙上。女孩指着墙上的画,大声问:“这画好难看!是谁画的啊?”
妈妈很窘,急忙说:“这是小朋友画的。很棒啊!你怎么说不好?”
园长明白孩子的话。她微笑着说:“我们这儿的孩子可以随意画,按照他们自己的想法,想画什么就画什么。”
女孩的小脸上出现了笑容,因为园长答复了她话里隐藏着的问题:“要是一个孩子做不好功课的话,会不会挨骂?”
随后,女孩拿起了一辆坏了的玩具救护车,很有正义感地问:“是谁弄坏了救护车?”
妈妈回答说:“你管是谁弄坏的呢?你又不认识这里的人。”
其实,女孩并不是真的想知道是谁弄坏了这辆车。她想知道,如果自己在这里不小心把玩具车弄坏了,会不会有老师批评她。园长了解孩子的行为密码,回应了孩子的真实想法,孩子就高兴地留在幼儿园了。
孩子们所说的话,很少是“傻话”。孩子的每一个行动也都有其目的。
在出生后不久,他就学到某些行为来达成他的目的;也发现某些行为不能达成目的,于是成功达成目的的行为保留了下来;那些无法达成目的的行为就被淘汰了。
而其行为的背后动机,大多是为了要满足归属感的需求,为此他们常会不惜一切地争取自己在团体中的一席之地。
所有的偏差行为都是孩子们为了要确知或是获得自己的地位而产生的错误结果。
成人却往往不能了解他们这些行为的意义而做出一些可能增强他们行为目的的反应。
为了要有效的解决孩子们的这些问题,做父母的应该要清楚孩子们可能产生哪些类型的偏差行为及其隐含的目的,而且所隐含的行为目的可能不只一个。
一般而言,12岁以下的儿童之偏差行为目的有四:获得注意、争取权利、报复、自暴自弃。
1、获得注意--孩子行为目的之一
几乎所有孩子都有想得到他人注意的欲望。
儿童学习以良好的行为来获得他人的注意,但是如果无法以那些方法达到目的,则会以一些不当的行为来获得他人的注意。
有些孩子认为唯有得到他人的注意才有归属感,即使得到的注意是负向的也比被忽视要好。
例如,父母被搅扰了,而以提醒或哄骗的方式纠正孩子所表现的不当行为,使他获得所想要得到的注意。以后,他可能会再以相同的行动或类似的行为来求得注意。
大多数的偏差行为都是为了要获得注意,使得我们一提到这个目的就会与破坏的行为联想在一起。
其实,在孩子幼儿时其行为发展之初,通常会采用具有合作性的行为去获得特别的注意。
如果他成功的达成目的,那么,他会变成一个非常好的孩子,甚至成为一个完美主义者,或是非常的吹毛求疵和害怕失败者;如果他不幸失败了,那么,他就会去寻求另一种可能的途径来满足他的需求,潜意识中他告诉自己:“既然建设性的行为无效,何不来个破坏性的行为试试看?”
一旦成功地达到目的了,家中就又会多出一个不肯合作、过分依赖、不时制造问题、游手好闲的孩子。
要帮助这些寻求注意的孩子,父母必须改变自己的反应,使孩子明白做一些大人所期望的好行为,比用不当的行为方式以求得注意或协助,更能受到重视。
父母必须注重孩子的正向行为,而忽视其不当行为,或以不是孩子所期望的行为方式做反应。
“注意”绝不能在孩子要求得到的情形下给予,因为此种反应会增强孩子这种不当的行为。给予注意的适当时机,应在孩子没有预期的情况下。其重点是在“给”,而不是“得到”。
真碰到如此情形,父母亲一定得了解他们这种行为不过是要获得他人的注意而已。身为父母亲者要特别注意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
2、争取权利--孩子的行为目的之二
争取权利的孩子觉得,只有在他们发号施令时,才显示自己的重要。
父母想要控制子女,而孩子也想要证明自己能做自己所想要做的,也能拒绝别人要求他应做的。
在此种争执中,事实上没有一个人是赢家。因为这样的孩子只想为所欲为,通常他们内心的想法是:“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没有人可以强迫我做任何事”或者“你最好做我要你做的事。”
即使父母成功的压制了他们,而这胜利却是短暂的,因为父母赢了面子却失了里子。确切地说,就是父母可能赢得了争战,却赔上了亲子关系。所以,父母亲要切记:一旦战争爆发,孩子就已经赢了。
这时即使是父母胜利,虽然孩子照着要求去做,但却不依父母所希望的方式去完成,只能说是一种口服心不服,在这种情形下,亲子关系必会受到很大的伤害。若是小孩胜利了(表面上),必是成人放纵他,也会造成孩子的沮丧。
当孩子反抗或挑战时,父母常觉得被激怒了,但尝试去纠正孩子的行动却很少成功。孩子会藐视或抗拒父母,并继续不可接受的行为,或者会暂时停止行为,然后则变本加厉。
有些孩子在权利争战中,会口是心非的依言行事,却在背后做出违背父母要求的行为,即所谓的“反抗式的顺从”。
而在面对争取权利的孩子时,成人一定要控制自己的怒气,不要使自己也卷入权利斗争中。使用权威来反制孩子的要求,只有加深孩子对权利的印象,深信权利很有价值,也更增加了争取权利的渴望。
原则上,在处理这些争取权利的孩子时,父母必须避免生气,同时避开权利的争战。以权威来压制这些渴望权利的孩子,只会增加他们对权利的欲求。
如果权利的争战一直继续不断,使子女们渐渐觉得无法反抗父母时,他们可能会改变对权利的渴望,而转向第三个目的——报复。
3、报复--孩子行为目的之三
通常权利竞争愈演愈烈的结果,孩子会逐渐感到被排斥、被拒绝,并相信自己是不可爱的、是受害者,当他察觉自己无法击败父母的权威时,就更为沮丧和气馁了。
于是,他转而以报复的方法,借着伤害别人,让自己被别人仇视,来突显自己的重要性。企图以残忍和让别人讨厌为自己寻求一个地位,以报复的手段来平衡自己的情绪。
追求报复的孩子常认为自己是不被爱的、不被注意的,是被拒绝、被排斥的,只有当他伤害别人时,才会被看重,也只有以残酷与讨厌的行为出现,才会获得一席之地。
当孩子有报复心态时,父母常会觉得受到伤害,认为应当惩罚此种心态或行为。但是孩子对父母的反击却是寻找更激烈的手段,或是另选一种武器来报复。
父母必须了解儿童之所以表现不当行为,是由于其内心感到灰心与沮丧,这种感觉并非一定是由父母所造成的。因此,父母要帮助这些心存报复的子女时,绝不可以报复的方式来对待。
父母须以诚意、关心的态度及冷静的心情,尽力与他们建立良好的关系。
如果报复的战争在亲子之间一直存在并持续不断,孩子就会感受到完全的失败,他们可能放弃或为不当的行为寻找借口,以另一种“我差劲”的行为,寻求他人的原谅与同情。
4、自暴自弃--孩子行为目的之四
当孩子感觉到非常沮丧的时候,他觉得他在“好”的社会里丧失了地位,他真的就干脆彻底放弃了,因为他想反正再怎么努力也没有用的,终究是要失败的。
他的自我概念逐渐变坏,于是,他放弃一切有建设性的尝试,转而寻求无助的途径。他会用“我没有办法”、“我无能为力”、“我天生就是很糟糕的”等借口来保护自己,使别人不再对他存有任何期望,也借此逃避责任,省去了许多责备与不安。
但与此同时,他们可能也会相对地受到老师及同学的轻视,父母逐渐感到失望,自己也感到极度的不平衡,甚至因此结识不良朋友,逐渐发展不良行为,尽量在“坏”的社会里求表现,这个过程是一种恶性循环。
通常如果父母对孩子已不再抱任何希望,表现出“我再也不管你了”的态度时,孩子也会放弃自己,而以冷漠或毫不关心的反应来面对父母的决定,则更不能有所改进。
假如父母及师长在孩子初始有如此迹象时,未做适当的处理,反而给了他增强的作用,让他更觉得自己是无药可救的,孩子越显得无助,也就更为自暴自弃,如此地步要想挽救他,就为时已晚了。
协助这样一个自觉无药可救的孩子,父母必须停止所有的批评,将注意力集中于他的能力和优点上,对孩子的任何努力与进步都给予鼓励,即使那是多么微不足道的表现。
5
了解孩子的行为目的后,父母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孩子的好行为要睁眼,对孩子的不好行为要闭眼。
主动关注孩子的好行为,好的行为重复以后就会成为好的习惯,而好的习惯重复多了就会成为好的性格,性格决定命运,这也是我们的教育目标,鼓励孩子成为幸福的普通人。